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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来源:海南省教育厅 2015-3-16 12:17:28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一、学院介绍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85年,是海南省唯一的一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学院以培养经济管理类技术技能型职业人才为主,现有在校学生近8000人,2015年有28个专业(方向)招生,涵盖了国际商务、工商管理、物流货运、营销策划、财务会计、旅游酒店、信息技术、应用外语、艺术设计、汽车检测维修、体育休闲等领域,专业设置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对高素质职业人才需求。

学院位于美丽的滨海名城——海南省海口市,与海南师范大学等高校为邻,交通便捷,具有良好的人文环境。校园占地1032亩,环境优美,四季鲜花如簇,芳草如茵,尽显独特的南国风光。2012年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是理想的学习生活之地。

现有教职工500多人,专任教师近40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40%以上,拥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的占30%以上,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国家级名导1名,省级教学名师5名。另聘有来自境内外高校、政府机构、企业高管的兼职教授、客座教授200多人,此外,还有来自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的多名外教长年在校执教,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经贸管理特色、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近年来,学院加大了办学机制体制的改革创新,大力开展校企合作,现建有51个校内专业实训基地,14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24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与中德诺浩集团,海南金光集团,海南光明会计人才优配管理公司等企业合作开办了35个各类专业人才班。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本的办学导向,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就业满意度在稳步提升。2013年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优秀单位。

学院与澳大利亚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现有“2+1”“2+1+1”等合作办学项目,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学生赴澳大利亚、俄罗斯、韩国、丹麦等国家及台港澳地区的高校学习深造。

经过三年的国家骨干校建设,学院现拥有一流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实训条件更加完善,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社会声誉良好。毕业生以良好的职业操守、扎实的应用技能、较强的沟通能力,赢得了众多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

代号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

人数

学费

(元/年)

备注

01

税务(注册税务师方向)

3

20

5700

 

02

投资与理财(证券投资与期货方向)

3

10

5700

 

03

投资与理财(金融与保险实务方向)

3

10

5700

 

04

财务管理

3

20

5700

 

05

会计(涉外会计方向)

3

30

5700

 

06

会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

3

30

5700

 

07

会计电算化

3

30

5700

 

08

审计实务(注册会计师方向

3

20

5700

 

09

商务管理(移动商务方向)

3

20

5700

 

10

国际商务

3

10

5700

 

11

营销与策划

3

30

5700

 

12

连锁经营管理

3

30

5700

 

13

物流管理

3

30

5700

 

14

旅游管理

3

30

5700

 

15

酒店管理

3

50

5700

 

16

高尔夫服务与管理

3

30

5700

 

17

应用俄语

3

10

5700

 

18

应用韩语

3

10

5700

 

19

商务英语

3

10

5700

 

2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20

5700

 

21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3

20

5700

 

22

电子商务

3

20

5700

 

23

环境艺术设计

3

25

5700

 

24

服装设计

3

20

5700

 

25

艺术设计

3

20

8000

 

26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及仪表方向)

3

15

5700

 

27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德诺浩合作培养)

3

15

5700

另收培训费4850/

28

体育服务与管理

3

20

5700

 

合计

 

 

605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在我省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修完一、二年级规定课程的二年级学生(符合录取相关条件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20169月才可入学就读)

3.户籍在我省,在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4.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毕业生。

5.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58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务工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316800201730

(二)报名流程:

1.请考生在316800201730期间,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5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请考生在48日至9日到我校提交报名材料,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我校对报名材料的审查。报名资格确认地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

3.考试费用: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考生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海南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提交);

4.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

5.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提交);

7.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8.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

(四)报名要求 :

1.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和志愿信息的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或操作失误而造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的报名和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3.每个考生仅可以填报我校的2个相近专业。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与证书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4.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有关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等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缴纳了考试费用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均采用考生报考时所采集的信息,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我校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分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知识部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海南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

考试指定教材:《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柳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以及职业生涯和规划3科由海南省考试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测试形式以面试为主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初级)或其它从业资格证书等技能证书且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为合格。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将所取得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我校审查。

未取得相关职业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证书与报考专业不同专业类别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地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5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时间安排表

  

412

科目及时间

9:0010:00

语文

10:3011:30

职业道德和法律

职业生涯和规划

14:3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

七、成绩公布

我校将在421日至25日间通过本校网站向考生公布成绩。

八、录取

1、录取原则

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海南考试局指导、监督下,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在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单独招生计划,根据文化知识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核确认,并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一周。

2)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我校上报海南省考试局批准正式录取,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我校将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数据由海南省考试局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调换专业。

3)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九、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且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以上考生必须按正常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在48日前与我校招生办联系,提出免试申请,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然后48日至9日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提交材料,接受我校审查。

十、奖、贷、助措施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十一、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十二、招生咨询

1.欢迎关注“海南经贸招生办”微信平台(微信号:hnjm13875

2.欢迎加入单独咨询QQ交流群:24462864进入咨询

3.欢迎关注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官方微博:http://weibo.com/hnjmzsb

4.招生咨询专线:0898-60831388,传真号:0898-65922033(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00

5.学院网址:www.hceb.edu.cn  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邮编:5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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